今日在网上看到这样一则新闻,全文如下:
http://news.21cn.com/domestic/yaowen/2010/12/04/7985389.shtml
摘要:国家对东、中、西部地区孤儿分别按照月人均180元、270元、360元三档予以补助本报讯(记者于梦江)明年1月起,全国孤儿将领到基本生活费。日前,民政部、财政部下发通知...
国家对东、中、西部地区孤儿分别按照月人均180元、270元、360元三档予以补助
本报讯 (记者于梦江)明年1月起,全国孤儿将领到基本生活费。日前,民政部、财政部下发通知,孤儿保障的对象是凡是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符合条件的孤儿监护人或福利机构可向当地相关部门申请。
据悉,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公民从明年1月起可领到基本生活费,以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中央财政2010年安排25亿元专项补助资金,对东、中、西部地区孤儿分别按照月人均180元、270元、36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以后年度按民政部审核的上年孤儿人数及孤儿基本养育需求,逐年测算安排中央财政补助金额。
对于基本生活费的申请,通知明确规定,社会散居孤儿申请孤儿基本生活费的,由孤儿监护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出具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福利机构孤儿的基本生活费,由福利机构负责汇总孤儿信息并向所属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待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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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走访回访途中看到的那些失去父母的孩子们一双双无辜的眼睛,心里便忍不住泛起阵阵涟漪。论坛虽然一直在努力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孩子们,但我们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随着物价飞涨,每月资助50-100元生活费用,对正在发育成长的孩子来说,显然是不够的。
这个爱民政策出台,无疑是那些孤儿们的福音。但是很多孩子生活在消息闭塞的山区,这样的福利待遇能否第一时间知道还是个问题。这些孩子的监护人大多是祖父母,更加不懂如何主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现今的问题是如何将这个消息传达给论坛里的孤儿们,并且协助他们办理申请手续。
另外,对于那些得到政府补助款的孤儿们,论坛是否继续资助,提请出来大家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