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讨论:下月起为孤儿发基本生活费 分三档补助
今日在网上看到这样一则新闻,全文如下:http://news.21cn.com/domestic/yaowen/2010/12/04/7985389.shtml
摘要:国家对东、中、西部地区孤儿分别按照月人均180元、270元、360元三档予以补助本报讯(记者于梦江)明年1月起,全国孤儿将领到基本生活费。日前,民政部、财政部下发通知...
国家对东、中、西部地区孤儿分别按照月人均180元、270元、360元三档予以补助
本报讯 (记者于梦江)明年1月起,全国孤儿将领到基本生活费。日前,民政部、财政部下发通知,孤儿保障的对象是凡是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符合条件的孤儿监护人或福利机构可向当地相关部门申请。
据悉,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公民从明年1月起可领到基本生活费,以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中央财政2010年安排25亿元专项补助资金,对东、中、西部地区孤儿分别按照月人均180元、270元、36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以后年度按民政部审核的上年孤儿人数及孤儿基本养育需求,逐年测算安排中央财政补助金额。
对于基本生活费的申请,通知明确规定,社会散居孤儿申请孤儿基本生活费的,由孤儿监护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出具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福利机构孤儿的基本生活费,由福利机构负责汇总孤儿信息并向所属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待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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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走访回访途中看到的那些失去父母的孩子们一双双无辜的眼睛,心里便忍不住泛起阵阵涟漪。论坛虽然一直在努力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孩子们,但我们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随着物价飞涨,每月资助50-100元生活费用,对正在发育成长的孩子来说,显然是不够的。
这个爱民政策出台,无疑是那些孤儿们的福音。但是很多孩子生活在消息闭塞的山区,这样的福利待遇能否第一时间知道还是个问题。这些孩子的监护人大多是祖父母,更加不懂如何主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现今的问题是如何将这个消息传达给论坛里的孤儿们,并且协助他们办理申请手续。
另外,对于那些得到政府补助款的孤儿们,论坛是否继续资助,提请出来大家讨论。 对于那些得到政府补助款的孤儿们,论坛是否继续资助,提请出来大家讨论
关于得到补助,我依旧认为,我们现在资助孩子应该继续资助,因为相对于普通家庭,他们依旧是贫困和经济困难!!! 这是个好消息,至于是否资助,要看实际情况了。有待在我们这里的民政部门求证一下,这样的实惠能否汇集咱这个地方,如果能,那更进一步的具体程序是如何来操作的,也就是看咱当地部门的态度,如果是实实在在的,那我们就协助他们办理申请手续。先看看实际情况如何在讨论是否继续资助的问题也不迟,因为一个新的 政策里面有很多不确定的东西。 这是好事!不过,上面的政策好,到下面来,也未必能原封不动地执行下来。就是执行下来了,那点钱也不是很多。所以,我们还是有继续资助的必要的。
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孩子,我们救助的有,也不是很多。
很多是父亲去世,母亲改嫁的。这样的看来还不属于这里定义的孤儿范畴。 国家能做这个,毕竟也是一种姿态和关怀。
但是一个政策,不同的地方可能会有不同的解读,况且实施下来必然会有一个时间差。
我想这个不会影响到资助的。至于提醒贫困的家庭申请,他们正是需要我们的帮助来申请和跑手续,转单子。 支持楼主,我们要随时关注这方面的信息! 引用第4楼晨睿于2010-12-09 08:21发表的:
国家能做这个,毕竟也是一种姿态和关怀。
但是一个政策,不同的地方可能会有不同的解读,况且实施下来必然会有一个时间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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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你的观点,孩子仍然需要关心和资助。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真正执行的时候到孩子手里的钱不知道多少 引用第4楼晨睿于2010-12-09 08:21发表的:
国家能做这个,毕竟也是一种姿态和关怀。
但是一个政策,不同的地方可能会有不同的解读,况且实施下来必然会有一个时间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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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睿说的好,关于我们论坛的孤儿们是否能真正的受惠,还需要我们大家的努力,帮助孩子们去申请。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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