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扫一扫,快捷登录!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关闭
楼主: 新海海参

制度化,预防不可预见性

[复制链接]

119

主题

2319

回帖

8572万

积分

爱心幼儿园

颂歌赞挚爱,美酒醉好

积分
85720971

爱心资助人社区居民忠实会员

发表于 2010-6-5 08: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5:资助孩子是无偿爱心的体现,坚持自愿,资助人不得向要求被资助人用任何形式回报,被资助人接受资助人的爱心捐助,视为资助人作为接受山东爱心助学成员的捐助方式,彼此不相互承担义务,更禁止各类超出自愿精神的行为(例如索要农副产品,认干亲等)

资助人不求回报是每个资助人的心愿,在这里过于强调这些事情就显得对资助人不信任了!至于什么认干亲等行为属于资助人的个人行为,论坛我认为不能干涉!个人都有责任处理好任何事情,也许通过这个事情能改变一个孩子的命运!前提是看资助人任何处理!

119

主题

2319

回帖

8572万

积分

爱心幼儿园

颂歌赞挚爱,美酒醉好

积分
85720971

爱心资助人社区居民忠实会员

发表于 2010-6-5 08: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楼清风于2010-06-04 17:33发表的  :
我同意海参的说法
其实说白了就是论坛行为和个人行为。
我们不允许任何的个人行为通过组织的名义去实行。

我不明白清风说得论坛行为和个人行为指的什么?缺少主语!

217

主题

2978

回帖

4万

积分

爱心天使

把助学想法转化为行动

积分
40744

社区居民社区劳模

QQ
 楼主| 发表于 2010-6-5 08:29:18 | 显示全部楼层
sdsjm老兄:对于你的建议和看法,表示有同感,好多事情我们很难把握和过于强调。我的意见是既要把握好志愿者和被资助人的关系,还要处理好组织和个志愿者的关系。认干亲之类不属于禁止,而是属于双方自愿,作为附加条件是不可以,作为感情的升华那又是另一回事
用我们微弱的烛光,去温暖孩子们的心,愿做午夜的星星,在他们最无助的时候,默默的为孩子燃起希望的明灯。

57

主题

1527

回帖

2万

积分

爱心天使

积分
20606

爱心资助人社区居民

QQ
发表于 2010-6-5 14: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走访、回访、查询款项、随走访回访统一进行的“送温暖”活动、组织进行的专题活动、夏令营等等,这些是组织行为;其余的都是志愿者个人行为。
QQ: 1951149729   E-mail: 1951149729@qq.com

87

主题

1550

回帖

466万

积分

爱心天使

关注山区贫困学子,关

积分
4669644

社区居民

QQ
发表于 2010-6-5 14:45:1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3楼晨睿于2010-06-05 14:11发表的  :
走访、回访、查询款项、随走访回访统一进行的“送温暖”活动、组织进行的专题活动、夏令营等等,这些是组织行为;其余的都是志愿者个人行为。
呵呵晨睿帮我回答了
助学QQ:469285325 邮箱zhh_hui2008@163.com  tel:15020040866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山东省紫藤花助学服务中心 ( 鲁ICP备2020041686号-1|37010202002539 )

GMT+8, 2024-5-14 10:23 , Processed in 0.178616 second(s), 6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