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藤花助学手册2024版(5资助人守则)
本帖最后由 风雨中的洋光 于 2024-9-30 15:46 编辑第五章 紫藤花助学服务中心资助人守则 紫藤花助学的现金资助主要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的形式。下面是作为资助人需注意的事项。(一)资助人的义务: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认可紫藤花助学服务中心一切规章制度。2、在确定要做一名资助人之前,请先仔细阅读本守则,明确作为一名资助人需要如何做:首先在紫藤花助学论坛网站(https://www.zthzx.com)注册一个本人的ID,在资助学生时,使用该ID进行跟帖认捐,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微信/手机号码)。3、按规定时间及时向学生账户汇入爱心款(新认捐的学生,在账户发布后两周内汇出第一笔资助款;过往认捐的学生,在寒暑假开学后的一周内,义工落实好孩子的返校情况,确认孩子无辍学等特殊情况告知您可以汇款之后,一周内汇出新学期资助款),并告知跟踪义工资助款已经汇出。4、请注意爱心需要持续。当突发某种原因不能继续与孩子携手共进的时候,请尽快与跟踪义工或者档案管理取得联系,做好为孩子寻找爱心接力的准备;或者告知管理人员,您已经为孩子找到爱心接力人士(需说明新资助人的联系方式)。5、资助人变更联系方式需及时告知跟踪义工或者管理员,以便联络畅通;新学期开学后的第一个月中连续多次联系资助人未果的,档案管理员有权为孩子重新寻找接力资助人。(二)资助人的权利:1、理性对待助学。在决定成为一名资助人之前,请仔细斟酌,切不可凭一时的热情而参与进来,也不可因为助学而降低您的生活质量。2、资助人有权利通过查看论坛回访信息或者询问跟踪义工,了解所资助学生的近况。3、资助人可以在有组织的安排下见孩子,不建议公开说明资助身份。4、资助人有权利参加紫藤花助学的任何走访回访活动,包括所资助学生在内的回访活动。(三)其他:1、资助人与被资助人的关系是赠与关系,其间不相互承担法定义务,资助人由于自身原因不能继续关爱孩子时,可以告知跟踪义工或管理停止资助。2、不提倡资助人对被资助学生有超出助学的其他行为,如认干亲等。3、严禁资助人私自接触孩子,严禁资助人私自带其资助的孩子参加任何活动。4、如果被资助人私自以各种形式向资助人提出超出紫藤花助学服务中心资助标准以外的各种款、物等的要求时,资助人有权不予满足。5、资助孩子坚持自愿,资助人不得要求被资助人任何形式的回报。禁止各类超出自愿精神的行为(例如索要农副产品等)如遇被资助人家庭的各种馈赠,义工实在盛情难却接收了,建议以现金的形式返还到孩子的资助账户。6、凡是通过紫藤花助学服务中心论坛流程实现与孩子结对子的资助关系,紫藤花助学默认为自愿捐赠,资助人不得有其他任何附加条件,整个资助过程均须接受紫藤花助学的监督;孩子自愿申请停止资助,建议资助人不再汇款。资助人如有与孩子发生了助学以外的行为,视为资助人的个人行为,与紫藤花助学毫无关系,因此引发的违法或违背社会公德的事件,自行承担责任。紫藤花助学不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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