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中的洋光 发表于 2024-9-30 14:45:26

紫藤花助学手册2024版(10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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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项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山东省紫藤花助学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紫藤花助学服务中心”)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紫藤花助学服务中心章程,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紫藤花助学服务中心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对组织的经济活动进行综合管理。具体包括:管理各项收入,降低成本费用,合理安排和使用各项资金;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规程,加强财务监督、检查;维护组织财产完好,充分发挥财产物资效益;开展财务分析,参与组织经济决策,规范财务信息披露,促进组织建设和事业发展。第三条财务管理是紫藤花助学服务中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章程规定,切实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第四条紫藤花助学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归口财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二、财务管理体制第一条紫藤花助学服务中心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常务管理组。常务组定期审议中心财务报告,并决定财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常务组休会期间,由会长授权财务部长负责日常工作。第二条紫藤花助学服务中心的财务活动依法接受社会公众和国家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每年接受取得民政部驻济社会团体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第三条紫藤花助学服务中心的常务管理组换届和更换法定代表人、理事长及财务副理事长之前,都应该进行财务审计。
三、财务管理机构及人员第一条设立财务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并建立财务岗位责任制。聘任具备会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财务工作。第二条建立内部财务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划分。1、财务机构负责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体确定内部财务机构,配备合格会计人员:组织拟订本机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等。贯彻落实国家财经法规和有关财务政策;审核重要财务事项;协调各种财务关系以及各相关部门与财务部门的关系;组织制定财务预算、编制财务决算并负责组织实施;定期检查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研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负责组织财务核算,审核财务决算等。2、财务专职人员:具体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做好财务预算编制、执行、分析考核和决算工作;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四、预算管理第一条紫藤花助学服务中心根据中心发展战略,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本着自愿统筹规划、保障工作重点、收入支出协调的原则,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第二条各管理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各项目的“收入”“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等预算初稿,经财务部长审核后,形成年度财务总预算,财务总预算经常务管理组审核批准后执行。第三条各管理部门在编制年度预算时,收入预算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业务发展计划合理预测制定,业务活动成本和管理费用根据项目特点和工作计划本着量入为出、厉行节约的原则,按机构费用标准或工作量测算编制。第四条各管理部门须严格执行财务预算,除因工作计划、工作内容有较大调整,或者任意发生较大变化,需要经过预算调整程序核准新的预算外,一般不予以调整。在年内季末和年末,财务管理部门应总结、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报常务管理组。预算执行情况纳入各管理部门的业绩考核。
五、收入管理第一条紫藤花助学服务中心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国内外社会团体、企业和组织的捐赠;国内外个人的捐赠;本机构所实现的合法收益;其他合法收入。第二条分类核算捐赠收入与捐赠以外其他收入。第三条根据各项收入性质严格划分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各项收入均纳入年度总预算统筹计划。第四条全部收入必须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第五条根据捐赠者意愿设立的专项基金,分别记账、统一管理。
六、支出管理第一条各项支出的安排必须有利于公益事业发展,必须贯彻厉行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严格遵守各项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第二条按照常务组批准的年度预算和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执行资助支出和费用支出,并严格按照捐赠协议安排资助计划,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和审批制度。
七、成本(费用)管理第一条成本核算的基本任务是反映项目管理、执行和服务过程的各项耗费,并结合预测、计划、控制、分析和考核,合理安排使用人力、物力、财力,降低成本(费用),改善项目管理,为公益事业发展建立良好的基础。第二条成本(费用)一般包括项目资助成本、项目服务成本、管理费用。机构根据《民间非营利会计制度》制定相应的成本费用核算办法,建立和健全项目成本(费用)核算制度。第三条有关成本(费用)核算的原始记录、凭证、账、费用汇总和分配表等资料,内容必须完整、真实,记载和编制必须及时,必须如实反映项目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的各宗耗资。第四条因项目策划、信息沟通、捐赠服务及捐款筹集等,需向捐赠人提供项目或者活动成本估算,由财务部门与相关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在提交成本估算前,应经理事长批准。项目成本(费用)估算,按照成本核算的原则和方法进行,必须提供可靠的人力、物资、费用支出的估算依据。
八、票据管理第五条现金支票只限于领用备用金及发放工资、奖金、劳务酬金、助困资金等使用,其他事项一律不得领用现金支票。第六条各部门需领用转账支票,必须事前填写支票领用单,写明用途及单位,经批准后向出纳领用,一般限于三天内将支票存根联向出纳注销。第七条如发现支票退票需作废,必须将第一联加盖印签的作废支票归还给出纳,然后进行调换。第八条财务部门购置公益性单位接受捐助统一收据,必须做好连号登记。收据存根按会计档案规定保管,不得随意销毁。
九、资产管理第一条组织资产分类: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第二条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价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设备、工具、器具等自用资产。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建立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内部转移、盘盈、盘亏、报废、清理盘点等内部管理制度。应根据自用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残值,按规定计提折旧,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财产和物资是资金的实物状态,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捐赠物品根据其价值和用途分别建立相应的实物台账)。财产和物资管理,要建立验收、发放、保管和检查制度,要指定专人保管并建立账目和档案,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第三条流动资产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等。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互相分离、制约和监督。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进行应付及预收款项的对账和清理。
十、财务分析和财务监督第一条财务分析与财务监督是认识、掌握财务活动规律,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维护财经纪律,促进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第二条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预算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成本(费用)情况,财产物资的使用、管理情况等。财务管理部门应结合项目管理和服务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财务分析指标。通过分析,反映业务活动和经济活动的效果,并将分析结果及时反映给(秘书处和)常务组,为其进行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第三条、财务管理部门要通过收支审核、财务分析等,对财务收支、资金运用、财产物资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纠正,性质比较严重的,要向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 财务决算第一条年度财务决算是年度会计期间公益项目的收入及成本、资产质量、财务效益等基本情况的综合反映,是全面了解和掌握运营状况的重要手段。第二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在进行财产清查、债权债务确认和资产质量核实的基础上,以年度内发生的全部经济交易事项的会计账簿为基本依据,认真组织机构财务决算编制和报表工作,做到账表一致、账账一致、账实一致。第三条严格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告,并接受独立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第四条机构年度财务报告对外披露须经常务组批准。
十二、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第一条财务会计信息是捐赠人、管理者和常务组等机构利益相关方了解机构资源状况、负债水平、资金使用情况及现金流量等信息的重要来源。财务信息披露是建立社会公信力的重要环节,其主要形式是财务会计报告。第二条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构成。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机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同时包括会计报表附注,说明机构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报表中反映的重要项目的具体说明和未在会计报表中反映的重要信息的说明等。第三条建立定期财务信息披露制度,提供真实、及时、公允的财务会计信息;按照紫藤花助学服务中心章程的规定每年在机构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布审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第四条以单一项目或捐赠人为报告主体的财务会计信息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按会计制度核算并编制,报理事长审阅批准后,方可对外提供或披露。重大财务信息的披露必须纳入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由财务管理部门按规定报请批准后对外披露。
十三、会计档案管理第一条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应机构经济业务事项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资料。第二条紫藤花助学服务中心会计档案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实行专人管理。会计档案由财务部门负责整理归档。第三条紫藤花助学服务中心会计档案不得外借,遇有特殊情况,须经财务主管领导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第四条销毁会计档案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对到期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及其它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单独抽出另行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十四、附则第一条本制度经常务组审议通过后执行,由会长监督实施。第二条本制度的修改由财务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机构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意见,报常务组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二项紫藤花助学服务中心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根据国家有关社会团体资金收支管理规定和紫藤花助学助学服务中心(下称“紫藤花”)章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紫藤花的资金收入来源主要包括:国内外社会团体、企业和组织的捐赠;国内外个人的捐赠;本机构所实现的合法收益;其他合法收入。第三条紫藤花的资金支出主要用于:助学(一对一助学、夏令营活动、校园图书室建设、冬季送温暖活动、大学圆梦金等)活动;办公费用(网络平台的维护、微信公众号认证及管理、QQ管理号的会员费用、宣传材料的印制、证件、证书等的制作)、因公出差的差旅、住宿费用;其他符合本中心宗旨的费用。第四条资金管理1、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坚持“勤俭节约、合理开支”的原则;2、配备专职或兼职财会人员,设立资金收支账目,加强资金收支管理;3、资金支出情况每季度向理事会汇报,并在次月10号前在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示。年终会议再将一年的资金使用情况向常务理事会汇报,并在年检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接受监督检查。第五条资金审批按照支出管理条例审核签批。所有理事可以通过企业微信手机端提起发起审批,由现任常务理事中分管组长、财务、理事长三人顺序审批。知会财务出纳及审核。具体流程图(后续有变更另行明确)顺序审批。      


第三项紫藤花助学差旅费的报销制度 一、总则1、为进一步促进组织发展,更加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也为了鼓励更多理事成员积极参与紫藤花助学服务中心(下简称“紫藤花助学”)的管理工作,尤其是紫藤花助学的外联活动,及各分站间活动的沟通与协调。2、为规范出差人员的差旅费管理,特制定本制度。3、本制度适用于受常务管理委派出差的所有人员。二、报销标准(一)交通费:1、乘坐火车,车费以高铁二等座/普快硬卧票金额为依据。2、开车的,报销过桥过路费和基本油费,以相关票据为准。(参考高铁二等座的票价)3、其他交通工具的报销标准参照高铁二等座票价。 (二)住宿费标准:1、按每天120 元计。2、住宿费报销时必须提供住宿发票,实际发生额未达到规定标准额,按实际发生额报销,超出标准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三、差旅费报销程序常务管理组审核通过→财务组转账支付报销四、差旅费票据要求1、申请报销人员需将报销的一应票据整理完整,集中粘贴到一张A4纸上,并在醒目处注明该报销申请人姓名(论坛注册ID+实名)及附件数目,按照报销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完成报销。2、报销申请人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即国家税务局印制的普通增值税发票。对于无法取得正规发票者,必须取得费用单据,并加盖收款方单位盖章或责任人签字。五、其他未尽事宜悉归紫藤花助学服务中心理事组解释。

第四项紫藤花助学服务中心关于对外开具发票的相关规定紫藤花助学服务中心在接受了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捐款(包括定向及不定向),在款项使用完毕后,应该给予捐款者(个人或者单位)开具发票。具体规定如下:1、开具个人发票:捐款人账号对公捐款。2、开具企业发票:捐款企业账号对公捐款。一、项目负责人在使用善款时,需收集善款使用的所有的清单。二、每一笔捐款对应的项目完结后,将全部清单整合好,粘贴在一张A4纸上,在醒目处注明确切的金额,签署负责人姓名(网名+实名),拍照发给财务管理义工,由财务管理义工与总部财务专职义工申请,给予开具发票。

第五项 紫藤花助学服务中心公章使用管理规定公章是一个组织行使权力与职能的法律性标志。规范公章使用,对维护组织名誉和权益都有重要的意义。特制定紫藤花助学服务中心公章使用管理规定:1、紫藤花助学服务中心公章由专职财务义工按照国家规定负责保管和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制,未经中心法人准许,不得把公章交给他人管理和使用。2、使用公章,必须经中心法人审批。3、中心法人签字后,专职财务义工方予办理使用公章;不符合公章使用程序的,将不予办理公章使用。4、用章要履行登记手续,并由专职财务义工严格记录用章主要内容,重要资料要留存复印件。5、印章的管理应遵循保密要求,要随用随开锁,严防私用、盗用公章,以确保印章的安全(对于因印章被盗用而产生的后果,保管人员应该负法律上的责任)。印章遗失时须立即向中心法人及其他常务管理成员报告,并依法公布作废。6、印章必须在中心办公室内使用,特殊情况必须携出使用时,需经中心法人栾霞批准并要详细地记载用印情况。其他人均不得私自用章。7、印章管理人员要定期整理用印留存的材料,对具有考查价值的,要在年终整理立卷时归档保存。8、各分站无权使用中心公章。私刻本组织公章,或者伪造负责人签字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9、对于分站有接收大额资金捐助,需要中心按规定予以回馈捐赠人而申请使用公章者,需将所接受之捐款汇入紫藤花助学服务中心对公账户,再由对公账户拨付分站账户后,方可由中心按上述规定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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