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是一个系统工程,很难割裂开来单独进行
基本上注册的三条途径分别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由于基金会成立难度比较大,在这里一般不会考虑注册基金会。
而社会团体一般不具有接收社会捐赠的功能,只能是内部募集的方式,而且成立条件较为苛刻,基本条件包括:
中国公民、法人均可以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数量不限,但国家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宜作为发起人,也不能成为会员,具体条件包括:(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总数不少于50个;(2)有规范的名称、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3)有固定的住所;(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5)有规定最低限额的活动资金(全国性社会团体不低于10万元);(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而民办非企业要求条件相对较低。
即使要求非常低,也是有要求,基本上是要求法人负责制的。而这个法人基本上是要求自然人的,一般法人只能有一个,也就是一个人要负责,至少在对外(也就是对公业务,对政府业务)上要法人负责的,至于开展助学等日常活动,自然会有理事会或者从业人员或者会员组织进行。
因为注册必须要有工作场所,一般也很少以自然住宅作为工作场所,那么基本上要求要商业性的工作场所。民办非企业没有明显的要求,但是参照基金会的要求,政府组织、政府工作人员或相关事业单位人员一般不作为法人发起,所以,符合条件的不多。
因此,在现有的基础上,考虑到实际情况,注册应系统进行,而不要割裂开来。诚然,“山东爱心助学”走到今天,风风雨雨经过了很多,也有很多人开创过、付出过,但是到注册时,毕竟要考虑实际情况,不能以人名、不能以现有的组织名来命名。那以什么来命名?论坛公开征集的帖名字不见得就一定适合注册的实际需要。当然征集名字也是开拓思路的一种方式,在实际采用时,应该充分考虑各方需要,民主可取,但适当时候也应该集中。
既然注册已经提到了议程上,现在要解决的问题是:在哪里注册、依托谁的商业性场所进行注册才是最先要解决的问题。不然离真正的注册还很远。 “在哪里注册,依托的商业场所”这两个问题,在之前的注册筹备组里讨论过,在济南注册是肯定的,至于是注册为“山东省”冠名,还是“济南市”冠名,之前讨论的结果是先注册“山东省”冠名试试看,实在不行,再选择注册“济南市”冠名。依托的商业场所,亦称办公场所,暂定为lucy的公司地址。 肯定要先民主后集中 “中国公民、法人均可以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数量不限,但国家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宜作为发起人,也不能成为会员”
“政府组织、政府工作人员或相关事业单位人员一般不作为法人发起”
平邑义工已经注册了,注册过程也是一波三折。原来也说事业单位人员不能做法人、会员的,因为上面组织部门有明确规定,政府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人员一律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现在,已经松口了,在公益非营利性组织里兼职没问题,只是奉献,不发工资的兼职没问题。
政府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人员也可以做公益组织的法人代表了。 继续学习和关注中! 大家继续积极出谋画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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