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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1月 23日临时探望槎河小学的受助孩子
小米粒
发表于 2012-11-26 13:56:29
好人,好事,好感动!
yxh
发表于 2012-12-3 11:54:10
我觉得不管是文具还是资金等都应该直接给孩子,不需要中间人,特别是有关部门
新海海参
发表于 2012-12-5 16:05:46
回 11楼(yxh) 的帖子
您说的对
看http://www.sdaxzx.cn/read.php?tid=5293&page=2
凡是认捐的物品,已经声明,请邮政包裹或者邮政速递 直接发给校长,并转孩子
我个人朋友捐赠部分,由我下次12月8号走访诸城的孩子,还会路过这个学校转交,同行的有日照志愿者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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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 23日临时探望槎河小学的受助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