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静似水 发表于 2011-9-6 20:24:34

麦子是临沂义工也是爱心零距离的发起人同时也是山东爱心助学的资助人还是山东助学论坛的志愿者他所说的能消化20多个孩子 是负责任的说法   也可以这样说 麦子以后将是助学论坛的一员猛将我相信他能担负起助学重任(只限于临沂)不好意思我多嘴了!!!!!!

心静似水 发表于 2011-9-6 20:43:03

关于开展新的助学区域 我说几句:一,必须有责任心的志愿者 二,孩子的前期资料必须要做好、做细。原因是避免走访的时候浪费人力,物力。(前期走访已经发现这样的问题,费县当地老师由于不熟悉我们论坛资助流程提供我们7个孩子的资料,在志愿者走访的时候只成功2个。这样即打击了志愿者的积极性又浪费了时间 人力 物力) 三 资料最好由在校老师提供(老师了解每一个贫困孩子的情况、是否有别的慈善机构资助。(我们论坛不支持重复资助)孩子成功资助后后续工作还要老师的积极配合,比如:孩子的学习状况 家庭情况是否改善资助人想了解孩子的情况 资助款是否到位 孩子毕业以后的去向等这些工作是比较繁琐的需要老师的配合)四 开辟一个助学点需要有几个有责任心的志愿者 如果志愿者少对我们后续的工作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呵呵不在多嘴了,大家看着做............

黎明即起 发表于 2011-9-15 19:40:37

沙迦,你的意思论坛制度比资助行为本身还重要吗?论坛制度和资助行为那个是主要矛盾?

黎明即起 发表于 2011-9-15 20:05:25

引用第4楼沙迦 于2011-09-01 18:43发表的:
同意无尘!
遇到违反制度的 不遵循就请走!
别为了安抚个别人而破坏整个论坛制度!

沙迦 版主。
首先我觉得我作为论坛一员,应该具有表达自己看法的权利,论坛本身是个自发的公益性组织,不是谁的一言堂,也不会因为谁发表了自己的看法(退一万步讲,即便这些看法是错误或者愚蠢的)就违反了所谓的论坛制度,你作为版主,也不应该发出“不遵循就请走!”的警告,因为第一你没权利这么说;第二你没能力强迫别人这么做。
其次,我想说的是,我们助学组织的最本质的工作,也可以说是成立的初衷,就是找出那些急需资助的孩子去付诸行动,而这些孩子正是有一个个的“个别人”组成的,是我们整个受助群体的组成单元,现实社会中我们的资助对象不可能有组织的罗列在某处,那你说的“别为了安抚个别人而破坏整个论坛制度!”是何道理?小到论坛制度,大到国家法度我们姑且都称之为“法”,立法意图是什么?就我们论坛而说是为了保障我们的资助行为有序高效合理的运行,版主你却为了维护论坛制度而摈弃“安抚”又是什么道理?
对待与自己意见不合的同志你首当其冲的办法就是让人家“走”?这论坛是你家的?你是这论坛家长啊?!版主解决问题的方法如此简单粗暴,家长作风肆虐,你怎么管理好你的版块?

dragon 发表于 2011-9-17 08:55:43

淡定,淡定,否则蛋疼。。。。。

黎明即起 发表于 2011-9-19 13:48:18

常玉,对不起啊。我讲话语气冲了,向您道歉~

真诚的lucy 发表于 2011-9-19 14:26:44

问题已经解决,此贴删除!

沙迦 发表于 2011-9-19 14:33:31

黎明,对不起。我讲话语气冲,作风粗暴简单,向您道歉~!

碎碎念 发表于 2011-9-27 08: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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