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人生
发表于 2011-5-17 18:14:37
建议确实可行和及时,不管是自创还是别的,总之这个提法很好。
春天
发表于 2011-5-17 18:24:59
向藏藏要侵权费,请请群里的朋友哈顿酒!
尛藏藏
发表于 2011-5-17 19:33:54
引用第11楼春天于2011-05-17 18:24发表的:
向藏藏要侵权费,请请群里的朋友哈顿酒!
酒鬼木看见常玉老师说大部分是我的吗?
版权现在是我滴!
我
dashan
发表于 2011-5-17 19:51:36
藏藏,赞一个啊!后生可畏吾衰矣。
无语
发表于 2011-5-17 22:30:43
不管是谁的拿来就行了
拿来主义万岁
尛藏藏
发表于 2011-5-17 23:12:46
引用第14楼无语于2011-05-17 22:30发表的:
不管是谁的拿来就行了
拿来主义万岁
嗯嗯!无语大苏赞一个
小悠
发表于 2011-6-24 13:52:48
赞~~
春天
发表于 2011-6-24 13:55:25
这家伙,帮你说话年龄小的也叫大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