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人生 发表于 2011-5-17 18:14:37

建议确实可行和及时,不管是自创还是别的,总之这个提法很好。

春天 发表于 2011-5-17 18:24:59

向藏藏要侵权费,请请群里的朋友哈顿酒!

尛藏藏 发表于 2011-5-17 19:33:54

引用第11楼春天于2011-05-17 18:24发表的:
向藏藏要侵权费,请请群里的朋友哈顿酒!
酒鬼木看见常玉老师说大部分是我的吗?
版权现在是我滴!

dashan 发表于 2011-5-17 19:51:36

藏藏,赞一个啊!后生可畏吾衰矣。

无语 发表于 2011-5-17 22:30:43

不管是谁的拿来就行了
拿来主义万岁

尛藏藏 发表于 2011-5-17 23:12:46

引用第14楼无语于2011-05-17 22:30发表的:
不管是谁的拿来就行了
拿来主义万岁
嗯嗯!无语大苏赞一个

小悠 发表于 2011-6-24 13:52:48

赞~~

春天 发表于 2011-6-24 13:55:25

这家伙,帮你说话年龄小的也叫大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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