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人生
				发表于 2011-5-17 18:14:37	
			
		建议确实可行和及时,不管是自创还是别的,总之这个提法很好。 				
					春天
				发表于 2011-5-17 18:24:59	
			
		向藏藏要侵权费,请请群里的朋友哈顿酒! 				
					尛藏藏
				发表于 2011-5-17 19:33:54	
			
		引用第11楼春天于2011-05-17 18:24发表的:
向藏藏要侵权费,请请群里的朋友哈顿酒! 
酒鬼木看见常玉老师说大部分是我的吗?
版权现在是我滴!
我				
					dashan
				发表于 2011-5-17 19:51:36	
			
		藏藏,赞一个啊!后生可畏吾衰矣。				
					无语
				发表于 2011-5-17 22:30:43	
			
		不管是谁的拿来就行了
拿来主义万岁 				
					尛藏藏
				发表于 2011-5-17 23:12:46	
			
		引用第14楼无语于2011-05-17 22:30发表的:
不管是谁的拿来就行了
拿来主义万岁 
嗯嗯!无语大苏赞一个
				
					小悠
				发表于 2011-6-24 13:52:48	
			
		赞~~				
					春天
				发表于 2011-6-24 13:55:25	
			
		这家伙,帮你说话年龄小的也叫大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