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还是到民政部门落实一下情况之后,再做决定。
我可以说句不、
哎呀不管了先斩后奏、
支持!
个人想法:宁可重复资助一次、不落下一个真正需要资助的人 了解清楚以后再说吧 得尽快了解情况,不光是重复资助的问题,如果我们资助的孤儿当中还有没有领到孤儿救助金的,我们是不是该给他们争取,把担子转嫁给政府或许是我们搞助学的最终目的,毕竟我们助学能帮孩子的有限,归根结底还得交给政府,孤儿将来涉及的问题有很多,光靠我们的力量做不到 刚才从网上看了一下,现在国家有孤儿救助保障制度,是个系统工程,不仅包括正在制定的孤儿最低抚育标准,还涉及孤儿的教育、医疗、康复、住房、成年后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全方位保障孤儿的学习和生活。
像现在我们做的助学对这些孩子来说,真的很有限,国家有制度,我们得利用好政府这块资源 强烈同意成风,同意埋葬那段伤。1,政府的力量大,我们能帮助没有领导这部分补助的孤儿拿到这补助是比资助他还有意义的事情。 ,2,关于助学本身,实际以国家和山东省内的实际经济状况,没有会饿死的家庭和孩子,我们所资助的都是在本区域家庭贫困,生活困难的孩子。不是救命钱。更多是是给家庭一种补助,给孩子燃起希望。 所以建议能资助的尽量都资助的,特别是孤儿家庭,既然领取了这7200,生活中还是会有很多的问题。关爱,教育,引导等等等。 还是等常玉老师核实清楚了情况,我们再做决定吧。 咱们的资助人有很多也是工薪阶层,我们的能力是助学,没有能力助贫。如果孤儿补助每年7200元,那是我们12年的资助款总和,这笔款项孩子上高中都够了,所以可以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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