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gky 发表于 2011-1-19 13:08:48

同意!

流动红旗 发表于 2011-1-19 13:47:34

这是个关系到心灵深处的关怀!从细微处入手!好!!!

真诚的lucy 发表于 2011-1-19 22:16:38

由于近期工作繁忙没有留意到这个帖子,我觉得这个帖子写的很好,但是应该分分段落(哈哈),

1,孩子资料的保密性,这一点,在烛光,宋哥,王哥,海参,我等等资助人的呼吁下和飞扬同志的支持下,烛光已经在着手办理了,这使我个人觉得很踏实。虽然还不尽完善,但是相信也会进步的。

2,走回访的频度不宜过高,人数不宜过多,这两条我都支持,现在大家的讨论点也向这个方向靠拢,我想未来应该也会有相关硬性的规定的(其实现在论坛已经有这样的规定,在走回访须知里有详细的介绍,但是还需要普及强化执行,

3,孩子不是论坛的私有财产(与其他论坛重复资助等),关于这一点一直有两种不同的意见,至今没有中立的见解,我个人倾向于不私有,因为我们可以做到的毕竟是太少了,如果有可能,应该让孩子得到更多的关怀。

4,帮助孩子应采取多样化形式,不能局限于某种模式,对此我个人持反对意见,因为论坛越来越大,毕业对于资金的来源和使用负百分之百的责任,但是和其他组织联合等形式还是比较可行的。比如聊城的烛光夏令营,既帮助了孩子又不违背助学论坛的原则,所以我很支持聊城烛光夏令营的组织者和带着孩子去参加这个活动的各地管理及志愿者们。         

寥寥数语,仅代表个人观点也不知说的对不对。

与世无争 发表于 2011-2-14 12:04:36

支持~~~~~~~~~~

sdsjm 发表于 2011-2-14 18:22:15

引用第22楼1979lucy于2011-01-19 22:16发表的:
由于近期工作繁忙没有留意到这个帖子,我觉得这个帖子写的很好,但是应该分分段落(哈哈),

1,孩子资料的保密性,这一点,在烛光,宋哥,王哥,海参,我等等资助人的呼吁下和飞扬同志的支持下,烛光已经在着手办理了,这使我个人觉得很踏实。虽然还不尽完善,但是相信也会进步的。

2,走回访的频度不宜过高,人数不宜过多,这两条我都支持,现在大家的讨论点也向这个方向靠拢,我想未来应该也会有相关硬性的规定的(其实现在论坛已经有这样的规定,在走回访须知里有详细的介绍,但是还需要普及强化执行,
.......

支持

依依浅淡 发表于 2011-2-18 21:18:25

走访的时候可以适当分工啊,不需要一次去一大群人到一个孩子家啊,可以分配具体哪几个人走访哪几个孩子。

这样既可以避免在村里造成很大影响,也可以提高走访的效率。

与世无争 发表于 2011-2-21 15:19:42

补充:回访的时候看起来也不要太正规(实际上一定要正规),别大张旗鼓地在当地宣传,不妨让别人认为我们是在走亲戚,这样就没事了~~~~~

sdsjm 发表于 2011-2-21 15:29:11

引用第26楼与世无争于2011-02-21 15:19发表的:
补充:回访的时候看起来也不要太正规(实际上一定要正规),别大张旗鼓地在当地宣传,不妨让别人认为我们是在走亲戚,这样就没事了~~~~~
同意

九九 发表于 2011-3-2 14:38:57

支持宋哥

威海-希望 发表于 2011-3-8 20:04:53

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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