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sjm 发表于 2010-5-19 16:24:06

引用第19楼BG4LKZ于2010-05-19 16:04发表的:
建议群内成员把自己QQ的个性签名加上论坛名称和网址
只是建议。本着自愿的原则
很好,兄弟率先垂范做一下,大家学着做就是啊,我一定支持一定向你学习!

清风 发表于 2010-5-19 23:27:32

引用第19楼BG4LKZ于2010-05-19 16:04发表的:
建议群内成员把自己QQ的个性签名加上论坛名称和网址
只是建议。本着自愿的原则
支持,我们一直就这么做着

清风 发表于 2010-5-23 15:36:02

截止到今天QQ群管理规则正式定稿,如需再次修改就报论坛核心管理处,由核心管理统一修改,并论坛公告。

新海海参 发表于 2010-6-6 22:13:59

我报名 我的时间多一些 作为管理的话 我会更加的对爱心多提出好的建议,我看到大家都非常尽心,管理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重任,好多朋友适合担当,由于时间原因而不能经常在线,我明白作为群管理是对自己的行为更要符合群规定,大家会支持我吗???我相信我会做好,希望朋友支持,即使不能做群管理,我也会尽心尽力,毕竟来到我们组织的都是愿意默默付出的朋友,看到这么多志愿者,作为各个管理的责任都很大,我们只要增强团结,增加凝聚力,就足够。

飞扬 发表于 2010-6-6 22:15:52

引用第23楼新海海参于2010-06-06 22:13发表的:
我报名 我的时间多一些 作为管理的话 我会更加的对爱心多提出好的建议,我看到大家都非常尽心,管理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重任,好多朋友适合担当,由于时间原因而不能经常在线,我明明群管理是对自己的行为更要符合群规定,大家会支持我吗???我相信我会做好,希望朋友支持,即使不能做群管理,我也会尽心尽力,毕竟来到我们组织的都是愿意默默付出的朋友
有你的这番话,我想没有人不支持!

tcgwl 发表于 2010-6-6 22:59:53

搬砖小工 发表于 2010-7-10 07:33:38

山东爱心助学走访汇报群(107268228)管理公告
    山东爱心助学走访汇报群QQ群,群号107268228 ,欢迎志愿者和救助贫困生的资助人加入。为方便联系,请遵守以下规定,谢谢!
   1.所有志愿者、资助人,也尽量把自己的群昵称改为“地区+真实姓名”,如果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也不勉强,但一定要注明地区。
   2.本群所有的成员,请在群名片中,留下真实有效的电话,便于有事联系。
    3.本群一个月进行一次普查,如果不注地区,不留电话,不写备注的,一律踢出去。
    4.本群从今天开始,对那些不修改群资料的成员,将予以清理。

临沂斯文 发表于 2010-7-28 14:09:09

临沂斯文 发表于 2010-7-28 14:10:01

临沂斯文 发表于 2010-7-28 14: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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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紫藤花助学QQ群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