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对帮助大学生完成学业的资助流程(草稿)提出修改意见
关于帮助大学生完成学业的资助流程(草稿)1. 助学款来源:该款项来源于山东爱心助学论坛爱心网友捐赠。
2. 助学款的用途:我们所提供的资金,是帮助大学生完成学业所必须的学费以及部分生活费。
3.助学款的发放:成立以三人为核心的助学款管理小组。一人负责保管账户,记帐,核对金额;一人负责掌管账户密码;一人负责监督。
助学款的发放必须在三个人全部到场的情况下进行。
如果资金管理出现错误,其经济损失由三人管理小组协商赔偿。
4.助学款的监督:三人管理小组每个月定期向山东爱心助学组织汇报款项使用情况,并且在论坛公布花费明细。解答大家的疑问,接收大家的监督。
5.助学款的归还:该助学资金中的学费,应在被帮助大学生完成学业时起,五年内全部归还。特殊情况不能还完的,由被资助人和爱心助学协商解决。
1. 归还途径:将全部款项汇至原来提供资金的账户,如账户发生变更,应由三人管理小组提供书面证明。
2. 归还数额:以实际提供的助学学费为准。可按月归或按年分期归还。每期归还数额可根据被资助人毕业后实际的工作情况而定。(按月提供的生活费不在此列)
3. 该款项无利息。
「该帖子被 清风 在 2010-2-4 14:28:19 编辑过」
Re:请对帮助大学生完成学业的资助流程(草稿)提出修改
以下是引用 卢海峰李文静 在(2010-2-4 14:23:24)的发言:5.助学款的归还:该助学资金中的学费,应在被帮助大学生完成学业时起,五年内全部归还。
特殊情况由被资助人和爱心助学协商解决。
呵呵好,加上 还有要不要说明这个助学款的“债权人”在最开始归属于原捐赠者?当然这只是形式上的,只是为了避免麻烦,原捐赠者不要了的话可以滚动捐助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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