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组 发表于 2022-4-26 17:03:15

资助人守则

资助人守则
紫藤花助学的现金资助主要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的形式。下面就针对资助人需注意的事项予以说明。(一)、资助人的义务: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认可紫藤花助学服务中心一切规章制度;2、在确定要做一名资助人之前,请先仔细阅读本守则,明确作为一名资助人需要怎样做:首先在论坛注册一个本人的ID,想资助学生时,就使用该ID进行跟帖认捐,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微信/手机号码);3、按规定时间及时向学生账户汇入爱心款(新认捐的学生,在账户发布后两周内汇出第一笔资助款;过往认捐的学生,在寒暑假开学后的一周内,义工落实好孩子的返校情况,并告知您之后一周内汇出新学期资助款)有任何问题,可联系跟踪义工或当地管理;4、请勿轻易放手。在因为某种原因不能继续与孩子携手共进的时候,请提前与跟踪义工或者档案管理取得联系,做好为孩子寻找爱心接力的准备;或者,告知您已经为孩子找到爱心接力人士;5、在给予孩子经济帮助的同时,可以试着与孩子沟通交流,做孩子的朋友,给予孩子物质帮助之外的精神帮助;6、资助人变更联系方式需及时告知跟踪义工或者管理员,以便联络畅通;一个学期内持续联系不到资助人的,档案管理有权利为孩子寻找接力人。(二)、资助人的权利:1、理性对待助学。在决定成为一名资助人之前,请仔细斟酌,切不可凭一时的热情而参与进来,也不可因为助学而降低您的生活质量。2、资助人有权利通过查看论坛回访信息或者询问跟踪义工,了解所资助学生的近况。3、资助人有权利探视被资助的孩子,但是尽量不要与被资助孩子及孩子的家人过多的接触,以避免或者减少不必要的麻烦。4、资助人有权利参加紫藤花助学的任何走访回访活动,包括所资助学生在内的回访活动。(三)、其他:1、资助人与被资助人的关系是赠与关系,其间不相互承担法定义务,资助人在本身遭遇意外不能继续关爱孩子时,可以告知跟踪义工或管理停止资助。2、不提倡资助人对被资助学生过于亲密的接触;特别拒绝认干亲等助学之外的行为。3、资助人提出带领被资助孩子外出游玩、各类社会活动等,应当考虑意外的突发性和不可预见性,对此紫藤花助学不提倡不支持不承担连带责任。4、如果被资助人私自以各种形式向资助人提出超出紫藤花助学服务中心资助标准以外的各种款、物等的要求时,资助人有权不予满足。5、资助孩子坚持自愿,资助人不得要求被资助人任何形式的回报。禁止各类超出自愿精神的行为(例如索要农副产品,认干亲等)如遇被资助人家庭的各种馈赠,义工实在是盛情难却的接收了,建议以现金的形式返还到孩子的资助账户。6、凡是通过紫藤花助学服务中心论坛流程实现和孩子结对子的资助关系,紫藤花助学默认为自愿捐赠,不得附加任何条件,整个资助过程均须接受紫藤花助学的监督,孩子自愿申请停止资助,建议资助人不再汇款。资助人如有与孩子发生了助学以外的行为,视为资助人违反紫藤花助学“快乐助学,开心助学”的原则,且请退出紫藤花助学,并不得继续用助学名义接触孩子,因此引发违法或违背社会公德的事件,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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