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玉 发表于 2010-5-18 20:07:48

对于群里没有发言、没有参加走访回访活动、也没有救助过学生的朋友,是不是给个时间段,时间长了就请出去,也好节省空间……

sdsjm 发表于 2010-5-18 20:27:51

引用第10楼常玉于2010-05-18 20:07发表的:
对于群里没有发言、没有参加走访回访活动、也没有救助过学生的朋友,是不是给个时间段,时间长了就请出去,也好节省空间……
支持

飞扬 发表于 2010-5-18 20:58:29

引用第10楼常玉于2010-05-18 20:07发表的:
对于群里没有发言、没有参加走访回访活动、也没有救助过学生的朋友,是不是给个时间段,时间长了就请出去,也好节省空间……
支持!

常玉 发表于 2010-5-18 22:19:45

平邑爱心助学群(108815203)管理公告
    平邑爱心助学QQ群,群号108815203,欢迎本地志愿者和救助平邑贫困生的资助人加入。为方便联系,请遵守以下规定,谢谢!

      1.平邑的志愿者,一律把自己的群昵称改为“乡镇(单位)+真实的姓名”。

   2.外地志愿者、资助人,也尽量把自己的群昵称改为“地区+真实姓名”,如果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也不勉强,但一定要注明地区。

   3.本群所有的成员,请在群名片中,留下真实有效的电话,便于有事联系。

   4.救助平邑县贫困生的资助人,请在您的群名片的备注中,注上您救助的学生姓名、学校,便于联系。

   5.本群一个月进行一次普查,如果不注地区,不留电话,不写备注的,一律踢出去。


看看我们平邑的助学群的管理公告,能不能借鉴一点?呵呵,当然不能一刀切。

烛光一点 发表于 2010-5-18 22:26:07

建议群名片和论坛的注册名一致,方便交流。

晨睿 发表于 2010-5-19 10:03:58

这些都可以加上,使规范更规范

BG4LKZ 发表于 2010-5-19 13:07:43

500人的群,目前的情况来看用不着踢人

sdsjm 发表于 2010-5-19 13:49:18

BG4LKZ 头像一上,我眼前金星闪烁!又是一位帅哥啊!帅呆了

晨睿 发表于 2010-5-19 14:29:33

帅哥不假,又不是美女,你眼冒的哪门子金星?

劝告无果前的句号改为逗号。

BG4LKZ 发表于 2010-5-19 16:04:26

建议群内成员把自己QQ的个性签名加上论坛名称和网址
只是建议。本着自愿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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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紫藤花助学QQ群管理规范